考生问答
1、问:你校今年招收的无军籍学员是什么性质?收费标准是多少、学员入校享受哪些待遇?
答: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文件精神,我校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的学员均为无军籍学员。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统一着装;每人每月发给330元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办理;其它费用自理。入学时签订协议书,双方按协议书规定享受权利、承担责任。毕业考核合格的学员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入伍时间从毕业当年6月30日起算。
2、问:如何报考你校?
答:我校是实行提前批单独录取的军事院校。首先要根据各省市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了解我校的招生专业、数量及男女生比例,然后在提前(零志愿)单独录取表中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及报考专业。
3、问:你校对考生年龄有何限制?
答:在20周岁以下(截止到当年8月31日),未婚。
4、问:非应届高中毕业生能否报考你校?
答:非应届生不能报考我校,我校各专业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
5、问:你校对报考科目和语种有何要求?
答:作为医科类院校,我校限招理科(物理、化学、生物)、英语语种考生。
6、问:招生时有无男女比例限制?
答:招收的男女生比例按教育部、总政治部下达当年计划执行,其中护理学专业限招女生。
7、问:如未被你校录取,会不会影响考生其它院校的录取?
答:不影响。我校系提前录取的军事院校,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地方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8、问:你校录取实行专业级差分吗?
答:录取专业之间不实行级差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是否服从调剂及学校学科专业需求予以确定。
9、问:你校录取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答:首先是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组织实施,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于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县人民武装部申请复议。
其次要面试。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共同确定面试分数线。参加面试对象必须为政治考核合格,数量不低于招生计划的3—4倍。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复议组申请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第三要体检。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身体检查。体检由各省军区组织,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招生人员参加。体检结论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我校招收非指挥专业合格以上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1日内向省军区招生办申请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
最后是远程网上录取。考生的政审、面试和体检结论均放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录取依据。我校根据第一志愿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分男、女生)的120%以内。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0、问:面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学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行为反应能力等方面的基本内容。由我校派出的招生人员或委托省(市)高招办有关人员通过与考生交谈、向考生提问、以及做问卷调查得出面试结果。
11、问:考生的身体条件有何要求?
答:身体健康,符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于2006年4月4日颁布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详情可登录我校网站查阅)。其中视力: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舰艇、空降专业外合格。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身高体重:男生身长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长160厘米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生身长可以放宽至160厘米,女生身长可以放宽至158厘米。男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合格。
在高考档案中应有肝功能及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合格化验单。新生入校后按国家规定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
12、问:无军籍学员培养中校方和培养对象分别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答:学员入学时,校方应与学员(或学员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校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培养目标制订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实施教学。
二、参照军队有关条令、条例和院校规章制度,对培养对象实施管理。
三、每月发给培养对象330元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每年按500元标准价拨服装;免除培养对象在校期间学杂费和住宿费。按校方所在城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的有关政策办理培养对象医疗费用。
四、为毕业考核合格的培养对象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培养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一、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国防事业。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军队的条令条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服从校方管理。
三、勤奋学习,按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业,考核合格,毕业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培养对象可参加优等生、优秀学员和奖学金等奖励项目的评选。
五、经校方同意,可报考校方计划内硕士研究生。
六、自愿将本人档案材料及完成学业获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履行协议的担保。
七、毕业时自觉服从分配,并按时报到。
八、不得中途弃学、退学和出国;未经校方同意不得休学。
九、遵守因校方工作需要制定的其它规定。
13、问:无军籍学员毕业后是否可以不参军入伍?
答:我校招收的无军籍学员,入学后双方签定明确的协议,对此已做明确的约定,学员毕业后按照协议执行,对违反协议个人不愿意参军入伍的,将依照协议责成经济赔偿及相关处理。
14、问:学员毕业时如何分配?
答:毕业学员经毕业考核,合格的入伍提干,由总政治部统一分配到军队医疗、科研或院校等单位工作。
15、问:无军籍学员毕业入伍后享受何种待遇?
答:学员毕业分配纳入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分配计划。毕学员定职定级,参照军队院校同培训层次、同学制有军籍学员的规定执行。
16、问:新生入校后可调换专业吗?
答:按新生录取通知书确定的专业报到,不能调整专业。
17、问:学员在校期间有何奖学金?
答:在学期间可申请“李瑞麟奖学金”,确系优秀的毕业学员可评选为“全军优等生”。
18、问:学员毕业可以考研和留校吗?
答:毕业学员在政治思想、学习成绩、身体条件等方面只要符合学校规定的报考研究生条件,均可报考硕士研究生;确系学习成绩优秀、素质全面的可留校工作。录取研究生和留校学员的数量约占毕业学员总数的25%—30%。